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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改委发布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(2025年本)》

发布时间:2024-12-12     浏览量:

为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,促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,因地制宜发展新兴产业,加快产业转型升级,11月27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(2025年本)》(以下简称“《目录》”)。


对西部地区从事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,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政策之一。《目录》界定了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的产业范围,是企业能否享受该政策的主要依据,也是引导西部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要文件,上一版本是2020年本。《目录》主要分为两部分:一是国家既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,包括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中的鼓励类产业和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》中的产业,并明确上述目录如有修订,按新修订版本执行;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,即根据西部各省(区、市)实际适当增加的条目,分省列举,仅在相应省份适用。其中,重庆市新增鼓励类产业包括北斗卫星技术融合、遥感、通信、导航技术开发;陕西省新增鼓励类产业包括北斗卫星导航及时空信息产业,遥感、通信、导航、温室气体测量等卫星应用服务,雷达、通信、导航等专用设备研制生产,自动驾驶、车路协同的软硬件研发,智能手机、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产品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、生产。《目录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目录》作为西部大开发产业政策的重要文件,与西部大开发财税、投资、人才等政策协同发力,共同构成了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。


近年来,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深入实施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一是提振企业发展信心。2021—2023年,通过实施《目录》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,西部地区共减免企业税收超4000亿元,有力支持了西部地区企业发展,也吸引国内外企业加速向西部地区投资布局。二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。通过鼓励类产业政策,有针对性地激励西部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、未来产业,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,目前西部地区已经在电子信息、装备制造、生物医药等领域形成9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5个先进制造业集群。三是推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。近年来,西部地区经济稳步增长,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.5%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.1%,均居四大板块之首,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占全国水平的比重稳步提升。在这方面,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也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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